在一定条件下,煤炭、石油、天然气、化工等工业部门可能因气体、蒸汽、空气混合物或煤尘的积聚而产生爆炸危险。 这些地方的电磁制动电机故障,尤其是电气故障,是爆炸和火灾的根本原因。 因此,在爆炸性混合物可能聚集的地方使用的电磁制动电机必须采用防爆型,并要求保证运行安全。 在煤炭行业,无论是主工序还是辅工序,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矿山的相关设备上都应使用防爆电磁制动电机。
防爆电磁制动电机的特殊性在于其工作条件下存在易燃易爆气体物质,根据不同的运行环境分为不同的类型和防爆等级。
防爆电磁制动电机是防爆电气设备,分为I类和II类两类。 Ⅰ类为煤矿井下电气设备; 二是指在矿井以外的地方使用的电气设备,按试验安全间隙或点火电流来区分。 II类电气设备分为三类:IIA、IIb和IIC。
防爆电磁制动电机按其特性分为防爆电磁制动电机、增安电磁制动电机、正压电磁制动电机、无火花电磁制动电机和粉尘防爆电磁制动电机。
电磁制动电机的防爆性能通过特殊措施得到保证,可以防止周围爆炸性介质的爆炸或将发生爆炸的可能性降到相对低点。 这些措施以防爆等级为特征,分为两类。 一个措施是允许电磁制动电机内部爆炸,但不要扩散到周围介质。 另一个措施是在导电部分与爆炸性介质之间采取隔离措施,或防止可能与爆炸性混合物接触的导电部分产生危险火花和局部发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