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的通知 〔201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试点地区和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