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城乡医保并轨 儿童看病如何省钱?

   2019-07-29 4940
核心提示:从今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全面实施,河南城乡医保正式并轨。这对于医院和患者来说,都是大事。该政策,有不少涉及儿童看病的条款。怎样带娃看病最省钱?记者特意请郑州儿童医院医保科科长许继红
从今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全面实施,河南城乡医保正式并轨。这对于医院和患者来说,都是大事。该政策,有不少涉及儿童看病的条款。怎样带娃看病最省钱?记者特意请郑州儿童医院医保科科长许继红奉上最实用的攻略。   【门诊】   门诊一年累计能报150元   许继红说,许多家长比较关心的是,新政下门诊看病怎么使用医保。   普通门诊看病,变化不大。从2012年起实施的政策是,只要参加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就可以享受门诊报销政策。   按照郑州市此前规定,年度内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这次调整到150元,没有起付线。“调整后门诊报销比例提高到了45%。”   许继红说,符合规定即是在医保和新农合药品和检查目录中被列为甲类项目的,都可以按比例报销,越到基层报销比例越高。   医保目录中甲类项目,都是最常见的药物和检查,比如 呋辛酯分散片、利巴韦林颗粒、蒙脱石散、小儿消积止咳等,此外血常规、尿常规、粪常规、葡萄糖测定、数字化摄影(就是常用的拍胸片)、牙片、心电图、检查也都在报销范围内。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目前系统需要一个缓冲期,所以在4月1日前,都是按照新政策进行报销,但是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还使用各自的系统,4月1日后有望统一。   【用药】   儿童用药报销和支付病种增加   许继红说,值得注意的是,这次的医保调整,增加了不少儿童专用药,“这次医保目录调整特别提到儿科药品这一块,把适合儿科的剂型(比如 体剂、散剂、颗粒剂等)都加到医保里了,而且有的还加了仅限儿童使用的药品。”   她说,有人原来觉得带孩子看病药品自付比例高,是因为有些药没有纳入医保,儿科本来药品少、生产厂家少,这次纳入是一个利好政策。   到底纳入了哪些?许继红说,这些项目种类非常多,很难记,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带上医保卡,缴费时直接出示医保卡,符合固定的项目系统会自动按比例报销,非常方便。   此外,将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单病种结算管理和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重大疾病保障管理的儿童白血病、唇裂等33个住院病种和终末期肾病、血友病等10个门诊病种,纳入第一批全省重特大疾病保障范围。这其中一大部分都和儿童有关(43个重特大疾病里有30个都涉及儿童)。   随着河南城乡医保的正式并轨,城乡居民医保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加上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合计报销额度达到55万元。这一政策,对于有医保卡的孩子也“通用”。   【新生儿】   新生儿直接参保最好随父亲或母亲一人   这次新政策规定,新生儿母或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可凭其母或父身份证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以母或父身份(母或父只可选择一方)享受出生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父母不是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新生儿,按规定到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当年参保个人不缴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   许继红说,这个政策和以前相比,直接减免了头一年的医保缴费。   值得注意的是,要想让孩子享受到这个政策,必须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到社区办理报备,并且缴纳下一年的费用。   许继红还特意提到了一个很多人忽略的细节:有人 时候给孩子写的名字是“某某某之子”,有时候写“某某某之宝”,这种写法最好统一,不然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报销的时候,就不能按照一个人累计了。   另外,新政策规定孩子可以随妈或者随爸,最好开始随妈就一直随妈,随爸就一直随爸,不能这次去医院带着妈妈的身份证就随妈,下次带着爸爸的就随爸,也是不能累计到一个人头上报销。   【异地】   外地孩子可直接在定点医院刷卡结算   对于郑州的外来人口来说,这个政策实在是太方便了。   比如,孩子的父母在郑州工作,但是没有郑州户口,以前孩子只能在当地参保,看完病需要回到当地报销。   从今年4月1日起,孩子可以在当地社保部门,办理异地就医申请,选择若干家河南省居民医保的定点医院(不能再多了),比如选郑州儿童医院为定点,拿回去在当地社保部门备案,以后就可以在这儿看病报销了,而且是看完立刻就可以刷卡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孩子父母需要在郑州居住一年以上。   【年龄】   14周岁以下孩子住院起付线减半   按照分类,不同种类的医院住院起付线和报销比例不同。   以郑州儿童医院为例,属于二类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原先城镇居民医保不分段,合并后分段报销比例为1000~5000元60%,5000元以上70%。   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参保居民起付标准减半;其他参保居民年度内在二类以上(含二类)定点医疗机构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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