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郑州市政府公布了《郑州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到2020年将建设约5.1万个交流充电桩,同时新建住宅停车位100%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根据规划,到2020年,郑州主城区(含上街区)、航空港区等主要规划区,以及连接主城区与各组团的道路,将建设3座公交换电站、143个纯电动公交充电站,239个公共快速充电站、210个公交分散专用桩、302个出租环卫专用桩、51300个交流充电桩,18个高速公路快速充电站。 【目标】 到2020年 可服务10万辆电动汽车 据了解,这次政府规划的公共快充站主要分布在地铁(轻轨)换乘点,大型商场超市、医院、高校、公园等公共区域,现有及新建的社会公共停车场,城市快速路和交通干道交会口附近,总共可服务约10万辆电动汽车,同时可满足约6万辆电动汽车充换电。 另外《通知》规定,新建大于2万平方米的社会公共停车场、政府停车位等,慢充电设施建设的数量或预留设施安装条件的车位数不低于停车位总数的15%。原则上新建居民小区停车位建设或预留比例应达到停车位总数的100%。 据有关部门预测,到2020年,郑州各种类型电动汽车的保有量将达到4.3万辆,电动汽车投用初期,充电站的服务半径应以单次充电行驶里程80~100 km 计算。也就是说,届时充电设施将能够彻底满足需求。 【政策】 2020年前 专项电费将予以优惠 新政策还对推广电动汽车提供了一些优惠条件。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2020年前暂免收取基本电费;其他充电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允许充电服务企业向用户收取电费及服务费,对不同类别充电基础设施,各地兼顾投资运营主体合理收益与用户使用经济性等,出台充电服务分类指导价格。 另外,政府财税方面也将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的补贴力度。未来将按照省市两级财政对等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支持,对专门从事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企业,实行一定的优惠政策。同时,对于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也将通过财政补贴予以扶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