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郑州市召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暨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支出工作会议,2017年元月份开始,有关部门将对郑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和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一旦发现骗保行为,将会追回社保基金并做出严厉惩罚。 【检查】市民举报“骗保”有奖,有案必查 根据郑州市人社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的通知》,从明年元月起,将对郑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和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专项检查的对象是社会保险基金包括五个方面,分别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郑州市人社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处长赵书民介绍,此次检查的重点之一,就是对全市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进行定期检查。 据了解,除了行政监督,郑州市还邀请社保监督委员会委员、特聘专家成员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并且接受人民群众的各类举报。赵书民说,只要是群众举报的案件,监督机构就要做到“有案必查,有果必复”。 此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以对社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举报。举报经查属实的,人社部门还会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据悉,郑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和管理工作。 【医保】医疗机构编造虚假病历、 支出医保基金按涉嫌骗保处理 患者的病例单上,一天做了32次CT;患者明明是糖尿病,却被安排去做脑CT……很多医疗机构通过“超范围检查”“虚假检查”“重复收费”等手段,进行“骗保”。对此,郑州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张德贵说,医疗机构编造虚假病历、 支出医保基金,虚增就诊人次、虚加检查支出医保基金等,都会被停止相关医保服务网络,并按照涉嫌骗取社保进行处理。 此外,定点医疗机构诱导、激励医生或病人开“大 ”“大检查”的,以免费诊疗等利益诱导拉拢病人入院,超量用药、超范围检查等行为,也将会被停止医保相关服务,并且已经结算的医保基金也需要重新退回。一旦因违规被解除服务协议,1年内不能再次申请定点协议机构。 没看过病,没住过院,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就能办出骗保材料。此次,《通知》也对参保人员做了规定,一旦查到借用他人社保卡就医、 票据骗保等行为,也将由人社部门追回已报销的资金,并按照涉嫌骗取社会保险基金处理。 【追责】单位、个人“骗保”,将被处以2至5倍罚款 今后,如果用人单位或个人涉嫌骗保,除追缴或追回诈骗资金外,还可依法向公安 移送案件,追究法律责任。 《通知》规定,相关单位、个人以欺诈、 证明材料“骗保”,人社部门将追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相关违法信息还将被纳入郑州市社会信用信息系统。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 处理。 对于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单位,《通知》也做了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个人 资料,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应限期纠正,情节严重或者逾期不改的将被处以违规缴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相关违法信息还将被纳入郑州市社会信用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