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市建设中国制造强市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发布,对通过国家、省新认定的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首次入选中国500强或在中国500强位次排名较上年前移5位及以上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对工业主导产业中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和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新建项目,项目完工投产后,按照项目生产和技术设备投资额的5%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给予补贴。 对通过国家、省认定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 在关于对支持企业总部建设的政策中,经认定的总部企业,按注册资金分别给予1%~3%的一次性开办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 对新设立并经认定的总部企业,购置的总部自用办公用房 (不包括附属和配套用房)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总部企业租用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和配套用房)按租金市场指导价的30%给予一次性12个月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