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档案保管费、集体户口管理费一概取消】 目前全国已取消了档案管理费。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以及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等费用的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不得变换名目继续收费。 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出信息:即日起至11月1日,2016年新办理集体户口管理费可以退了。 退费时间:即日起至11月1日 地址:郑州市陇海西路169号人才大厦。 条件:2016年1月1日后新办理集体户口并缴纳户籍管理费的个人 材料:需本人携带人事代理合同、缴费凭证(发票)原件 根据有关规定,2016年1月1日起,取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收取的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因此,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决定,对2016年1月1日后新办理的集体户口免予收取集体户口管理费,2016年补缴之前户口管理费的补缴费用,不予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