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用户同意APP不得开启与服务无关的功能

   2019-07-29 6080
核心提示: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昨日发布出台《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规定》将从2016年8月1日开始施行。  ■ APP须对注册用户真实身份认证  《规定》要求,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提供者和互联网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昨日发布出台《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规定》将从2016年8月1日开始施行。   ■ APP须对注册用户真实身份认证   《规定》要求,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提供者和互联网应用商店服务提供者不得利用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不得利用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   为此,《规定》提出,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履行“六项义务”:   1.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   2.建立健全用户信息安全保护机制;   3.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审核管理机制,对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内容的,视情采取警示、限制功能、暂停更新、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   4.依法保障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   5.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不得制作、发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应用程序;   6.记录用户日志信息,并保存六十日。   ■未经同意APP不得开启无关的功能   有的APP随意调用手机权限、侵犯用户隐私、发布虚假广告,甚至存在恶意扣费、诱骗欺诈等行为。   对此,《规定》明确要求,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用户信息安全保护机制,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用户同意。   依法保障用户在安装或使用过程中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未向用户明示并经用户同意,不得开启收集地理位置、读取通讯录、使用摄像头、启用录音等功能,不得开启与服务无关的功能,不得捆绑安装无关应用程序。   ■公众对不良APP可投诉举报   《规定》要求,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提供者和互联网应用商店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设置便捷的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处理公众投诉举报。   公众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或投诉举报不畅的,可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投诉举报(举报网址:www.12377.cn,举报电话:12377,举报邮箱:jubao@12377.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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